礦用隔爆水袋 GD隔爆水槽 濟寧隔爆水袋 國龍隔爆水袋
煤礦用隔爆水袋,隔爆水槽:嚴格按MT157-1996標準進行生產和檢驗的產品,具有阻燃、抗靜電、承載力好、不滲漏、便于安裝之功能,隔爆水袋,隔爆水槽是煤礦井下有效阻止可燃氣體、煤塵爆炸傳播的可靠產品,規(guī)格齊全。
一、技術要求
1、水袋、水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(guī)定,并應按規(guī)定程序審批的圖樣和文件制造。外購材料應有合格證,經(jīng)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。
2、水袋、水槽的規(guī)格尺寸應符合表1的要求,實際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稱容積。
圖表
項目
型號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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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稱容積
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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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 度
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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寬 度
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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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 度
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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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偏差
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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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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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40-4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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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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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平面570
下平面5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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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平面390
下平面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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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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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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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S-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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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平面610
下平面5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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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平面386
下平面3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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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80-4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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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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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平面760
下平面6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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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平面470
下平面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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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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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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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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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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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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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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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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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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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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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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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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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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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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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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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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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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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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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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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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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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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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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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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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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分布特性應滿足下列要求:
(1)、水槽破碎所需爆炸壓力(以靜壓表示)不得大于16 kPa;水袋動作所需爆炸壓力(以靜壓表示)不得大于12kPa;
(2)、形成水霧的動作時間不得大于150ms;
(3)、水霧持續(xù)時間:對水槽不得小于250ms,對水袋不得小于160ms;
隔爆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:從爆源算起,爆炸火焰不得超過140m。
二、結構:YS水袋、長槽形、底部呈半圓縫合處粘結牢固、表面整齊光滑,如圖1所示;YS水槽、呈長方形梯形、一次成型、表面光滑
三、使用方法
1、水棚用水量:
隔爆水袋(槽)棚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(根據(jù)布置方式而定)。
集中式水袋(槽)棚的用水量按巷面種計算,主水棚不少于400L/m 2 ,水棚不少于200L/m 2;
四、安裝方式
1、水袋(槽)棚 的安裝方式:可采用吊掛式或上托式,也可采用混合式;原則是:當受爆炸沖擊力時,水容易潑出;布置應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
斷面S<10m2時, NB/L×100> =35%
斷面S<10m2時, NB/L×100> =50%
斷面S<10m2時, NB/L×100> =65%
式中N-排棚上水袋(槽)個數(shù),B-水棚迎風斷面寬度,L-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寬度;
2、水槽(袋)之間的間隙與水槽(袋)同支架或巷壁之間的間隙之和不得大于1.5m,禁超1.8m,兩個水袋(槽)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1.2m,水袋(槽)邊與巷壁、支架、頂板、構筑物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.1m,水槽(袋)底部至頂梁的距離不大于1.6m,如大于1.6m,則必須在該水袋(槽)的上方增設一個。
五、水槽(袋)棚的管理及注意事項
1、要經(jīng)常保持水袋(槽)的完好和規(guī)定的水量,上邊緣需成水平狀態(tài),達到設計要求;
2、每半月檢查一次;
3、水袋(槽)棚宣作輔助隔爆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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